根據《龍巖市國資委關于做好融資計劃比選有關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龍巖市匯金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擬開展超短期融資券(以下簡稱“超短融資券”)對外初評比選,現將相關初評比選事項公告如下:
一、比選申請銀行資格條件
1.具有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主承銷資格,經營范圍應涵蓋超短融資券承銷相關業務,需提供最新的主承銷業務資格材料、營業執照等證明材料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公章)。
2.良好的商業信譽,在行業內具有良好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具備近2年主承銷城投類平臺、類平臺企業注冊發行超短融資券等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產品經驗,并提供業績清單(含wind資訊查詢結果截圖)。
3.福建省內設有分支機構。
4.福建省內分支機構的工作人員近1年具有參與成功注冊發行超短融資券等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產品的工作經驗,提供其參與的成功發行項目的基本情況并加蓋公章。
5.必須在本比選公告發布時點前2年(2019年起算至本比選公告發布時日)曾在一級發行市場直接認購過我司同類發行市場的直接融資產品或曾承銷(含主承銷商、聯席承銷商和分銷商)過我司直接融資產品(后附名單)。
6.曾在一級發行市場直接認購過我司直接融資產品的比選銀行應在2020年1月1日至當年評選上一月底成功主承銷過超短期融資券等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產品。
7.不接受以前年度和本年直接融資產品承銷中未兌現比選方案中的承諾的銀行。
8.在中選銀行自愿的情況下可以與有承銷資質的非銀行機構聯合承銷。
9.不接受有資質的證券公司參與比選。
二、超短期融資券主要條款
1.發行人:龍巖市匯金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發行規模:不超過10億元
3.發行期限:不超過270天
4.發行方式:分期發行
6.承銷方式:余額包銷(允許中選銀行聯席承銷)
三、比選申請文件內容
1.初評比選報價函;
2.營業執照、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批準的業務資質證書,分支機構證明;
3.發行方案(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期限設計、固定承銷費率、期限設計下預計發行利率研判及依據、發行利率保障措施及承諾、具體工作時間安排、審批時間天數的承諾、計劃發行窗口安排和增值服務等);
4.項目團隊近2年在福建省注冊發行超短期融資券業績介紹;
5.在2020年1月1日至當年評選上一月底成功主承銷過超短期融資券等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產品的證明材料。
6.比選初評方案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文件均須加蓋公章。比選文件所有格式均由比選申請人自擬,但內容不得與本文件內容有實質性的違背和抵觸,否則視其比選申請文件為無效。
四、超短期融資券注冊承銷的承諾和要求
1.正式確定承銷商并在我司提交有效評級報告(原則上先行申報發行前提交)、年報審計報告和律師意見等必須要件收件日孰早之日起2個月內完成注冊審批。
2.優先采用承銷商自行確定承銷相關律所并負責完成注冊發行的律所簽證事務并自行承擔相關費用支出,承銷費報價中包含上述律所評簽證等的相關費用支出,如涉托管銀行費用等,承銷費報價中此等的相關費用支出(不含評級費用)。
3.以每次發行簿記建檔日(含簿記建檔日)前30個自然日期間內所有地方國企同主體債項評級同品種發行超短期融資券的【-150%-+150%】的天數發行價格算術平均數為基準價格。承銷機構自行報價計算浮動承銷費的發行計費價格比基準價格下降的BP數值不低于50BP。
4.實行固定承銷費+浮動承銷費方式,執行獎罰機制,浮動承銷費實行與實際發行價格掛勾,實際發行價格比雙方約定的發行計費價格下降部分的25%乘以每次實際發行天數年化后計算一次性浮動承銷費。若實際發行價格高于雙方約定的發行計費價格,則浮動承銷費為零。
5.超出上述2個月注冊審批時間限定的且實際發行價格不高于雙方約定的發行計費價格,一次性浮動承銷費減半計算。
6.原則上中選承銷商取得注冊審批金額發行規模,中選承銷商發行完畢注冊審批金額規模后循環續做時我司決定循環續做承銷商。中選承銷商在兌現注冊審批時間限定和獲取一次性浮動承銷費的次數大于等于50%時優先循環續做。
五、比選申請文件的遞交
請有意向參與上述各債項的承銷機構,于本次比選公告發布當日起算的10個自然日內且不遲于17:30分前將《龍巖市匯金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超短融資券比選報價函》及發行方案等相關比選材料一式捌份(正本3份,副本5份),以密封并加蓋公章及騎縫章的形式寄達或送達龍巖市匯金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計劃財務部,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建議盡量以郵件形式寄達,我司以簽收時間為準。收件聯系人:沈女士,聯系電話:,聯系地址: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華蓮路138號金融中心A2幢21層2126室。
六、初評比選方法和程序
本次初評比選評審由我司根據相關規定成立融資計劃初選評審工作小組,依據評審文件,遵循客觀、公平、公正、審慎的原則,對各初評比選申請人進行入圍資格審核,對入圍機構相關比選材料按評分標準進行綜合評分。融資計劃初選評審工作小組完成評分后,按綜合得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名,最終選擇綜合得分最高前三名候選機構提交至市國資委復選。市國資委根據《市國資委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龍巖市屬國有企業融資計劃比選方案(修訂稿)>的通知》(巖國資[2020]3號)的文件要求,依照評分辦法和評分標準,組織評審工作小組進行復選。復選結果報市國資委工作領導小組確認后,確定最終機構。再由我司對外公示,并簽訂合作協議。
七、審批時間要求
申報材料應于方案承諾的審批時間天數前取得最終審批并取得審批文件,若因主承銷商原因造成未按承諾的審批時間天數前取得最終審批并取得審批文件,我司將扣減10%的承銷費,并在下一次融資合作評分融資效率扣減5分。
附件1:龍巖市匯金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超短期融資券比選報價函.doc
附件2:龍巖市匯金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關于注冊發行超短期融資券比選方案.pdf
附件3:2019年至今匯金集團債券承銷商及一級債券市場投資者名單(銀行機構).xls
龍巖市匯金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