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龍巖市國資委關于做好融資計劃比選有關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龍巖市匯金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擬開展資產支持證券對外初評比選,現將相關初評比選事項公告如下:
一、比選申請證券公司資格條件
1.具有中國證監會頒發的證券承銷業務資格、資產管理業務資格及《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需提供最新的營業執照、資質文件等證明材料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公章)。
2.良好的商業信譽,在行業內具有良好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具備近1年主承銷城投類平臺、類平臺企業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經驗,并提供業績清單(含wind資訊查詢結果截圖)。
3.福建省內設有分支機構。
4.提供不少于2名注冊發行、承銷項目全職投行工作人員信息,投行工作人員必須具有3年以上證券承銷業務工作經驗,并須保證項目主要成員在項目實施期間的穩定性。
4.近1年具有參與成功注冊公開發行私募公司債券工作經驗,提供其參與的成功發行項目的基本情況并加蓋公章。
5.必須在本比選公告發布時點前2年(2019年起算至本比選公告發布時日)曾在一級發行市場直接認購過我司同類發行市場的直接融資產品或曾承銷(含主承銷商、聯席承銷商和分銷商)過我司直接融資產品(后附名單)。
6.曾在一級發行市場直接認購過我司直接融資產品的比選證券公司應在2020年1月1日至當年評選上一月底成功主承銷過公開發行私募公司債券等產品。
7.不接受以前年度和本年直接融資產品承銷中未兌現比選方案中的承諾的證券公司。
8.在中選證券公司自愿的情況下可以與有承銷資質的證券公司聯合承銷。
9.2020年證券公司分類結果不低于BBB級別。
10.不接受認購我司銀行間交易商協會直接融資產品的證券公司參與比選。
二、資產支持證券主要條款
1.原始權益人:福建省海峽客家旅游有限公司
2.證券品種:資產支持證券
3.發行規模:由比選人設計
4.發行期限:由比選人設計
5.交易結構與產品分級:由比選人設計
6.發行市場:上海交易所
7.承銷方式:余額包銷(允許中選承銷商聯席承銷)
8.計劃管理人:由比選人設計選定
三、資產支持證券標的
1.基礎資產:龍巖國際美食城
2.資產現狀:物業租賃,銀行抵押。
3.權證有效期:2011年11月-2051年11月
4.最近資產價值、租賃面積:26.61億元、21.74萬平方米,其中:興業銀行貸款余額7.78億元抵押房產價值24.11億元,華廈金融租賃貸款余額1.125億元抵押房產價值1.58億元。
5.2021年起租金收入、凈收益(扣除疫情影響):詳見附件。
6.證券資金用途:歸還銀行貸款、補充流動資金。
其它相關具體要素詳見附件
四、比選申請文件內容
1.初評比選報價函;
2.營業執照,中國證監會頒發的證券承銷業務資格、資產管理業務資格及《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等業務資質證書,分支機構證明,分類結果證明等;
3.發行方案(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融資主體、融資金額、交易結構設計、計劃管理人、期限設計、固定承銷費率、預計發行利率研判及依據、發行利率保障措施及承諾、增信措施及擔保措施、具體工作時間安排、審批時間天數的承諾、計劃發行窗口安排、團隊業務能力、增值服務等),分支機構等證明;
4.項目團隊近2年在全國注冊發行同類產品業績介紹,
項目團隊介紹(附相關團隊能力證明材料介紹);
5.比選初評方案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文件均須加蓋公章。比選文件所有格式均由比選申請人自擬,但內容不得與本文件內容有實質性的違背和抵觸,否則視其比選申請文件為無效。
五、資產支持證券注冊承銷的承諾和要求
1.正式確定承銷商并在融資主體提交有效評級報告(原則上先行申報發行前提交)、年報審計報告和律師意見等必須要件收件日孰早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注冊審批。
2.優先采用承銷商自行確定承銷相關律所、計劃管理人、監托管銀行(需在我司戰略合作和業務主務合作銀行名單內,名單附后)、簽證律所、資產評估等中介機構并自行承擔相關費用支出,承銷費報價中包含上述所有相關中介費用支出(不含評級費用)。
3.以每次發行簿記建檔日(含簿記建檔日)近10周同主體評級同債項評級同發行期限的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產品的銀行間交易商協會估值中樞算術平均數和簿記建檔日前30個自然日期間內(含簿記建檔日)所有地方國有企業同主體評級同債項評級同發行期限的國有企業同類債券(如果期間無同類債券則參照公開發行的私募公司債券)發行價格算術平均數孰低者為基準價格。承銷商自行報價計算浮動承銷費的發行計費價格比基準價格下降的BP數值且下降的BP數值不低于30BP。
4.固定承銷費可采用年化報價或一次性總額報價但優先采用年化報價,采用年化報價且含發行期限選擇權的,選擇權期限減半計算固定承銷費,計算固定承銷費的年限大于5年的,只按5年計算,但從第6年起,在債券存續期按每年債券本金余額計算支付萬分之五的計劃管理費。
5.實行固定承銷費+浮動承銷費方式,執行獎罰機制,浮動承銷費實行與實際發行價格掛勾,實際發行價格比雙方約定的發行計費價格下降部分的6%乘以實際發行年限計算一次性浮動承銷費(含發行期限選擇權的,選擇權期限減半計算,總計算年限僅限五年)。若實際發行價格高于雙方約定的發行計費價格,則浮動承銷費為零。
6.超出上述3個月注冊審批時間限定的且實際發行價格不高于雙方約定的發行計費價格,一次性浮動承銷費減半計算。
7.原則上中選承銷商取得注冊審批金額的首期發行規模,若中選承銷商在兌現注冊審批時間限定和獲取一次性浮動承銷費的次數大于等于50%時則取得注冊審批金額的全部發行規模。
六、比選申請文件的遞交
請有意向參與上述各債項的承銷機構,于本次比選公告發布當日起算的10個工作日內且不遲于17:30分前將《龍巖市匯金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資產支持證券比選報價函》及發行方案等相關比選材料一式捌份(正本3份,副本5份),以密封并加蓋公章及騎縫章的形式寄達或送達龍巖市匯金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計劃財務部,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建議盡量以郵件形式寄達,我司以簽收時間為準。收件聯系人:沈女士,聯系電話:,聯系地址: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華蓮路138號金融中心A2幢21層2126室。龍巖國際美食城資產具體情況可咨詢廖女士,聯系電話:。
七、初評比選方法和程序
本次初評比選評審由我司根據相關規定成立融資計劃初選評審工作小組,依據評審文件,遵循客觀、公平、公正、審慎的原則,對各初評比選申請人進行入圍資格審核,對入圍機構相關比選材料按評分標準進行綜合評分。融資計劃初選評審工作小組完成評分后,按綜合得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名,最終選擇綜合得分最高前三名候選機構提交至市國資委復選。市國資委根據《市國資委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龍巖市屬國有企業融資計劃比選方案(修訂稿)>的通知》(巖國資[2020]3號)的文件要求,依照評分辦法和評分標準,組織評審工作小組進行復選。復選結果報市國資委工作領導小組確認后,確定最終機構。再由我司對外公示,并簽訂合作協議。
八、審批時間要求
申報材料應于方案承諾的審批時間天數前取得最終審批并取得審批文件,若因主承銷商原因造成未按承諾的審批時間天數前取得最終審批并取得審批文件,我司將扣減10%的承銷費,并在下一次融資合作評分融資效率扣減5分。
附件1:龍巖市匯金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資產支持證券比選報價函.doc
附件2:龍巖市匯金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關于注冊發行資產支持證券比選方案.pdf
附件3:2019年至今匯金集團債券承銷商及一級債券市場投資者名單(證券公司).xls
附件4:福建省海峽客家旅游有限公司2021-2040美食城租賃情況預計表.xlsx
附件6:福建省海峽客家旅游有限公司房地產市場評估報告.pdf
附件7:龍巖市匯金發展集團有限公司2021年度戰略合作銀行與業務主辦銀行名單.xls
龍巖市匯金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6日

